保險經紀人(Insurance Broker),我國《保險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: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,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,并依法收取傭金的機構。(注:包括保險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。)
保險經紀人(Insurance Broker),我國《保險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: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,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,并依法收取傭金的機構。(注:包括保險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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